1.投保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保险人承保选择的;
2.投保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主张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
1.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
2.意定解除。意定解除又称协议注销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注销保险合同。意定解除要求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一旦约定的条件成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权,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找法网提醒您,保险合同解除后,通常情况下不能再申请理赔。但有些情况下,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申请。如果保险合同中有解除后续保险责任条款,则保险合同解除后仍有可能享有某些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合同在生效前解除的,保险人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应当将余款退还投保人;在生效后解除的,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解除协议履行,并应当扣除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