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侵占对象需具备的属性为公共性,必须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成立需要的证据: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等;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找法网提醒您,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