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如何在本地上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2024-02-1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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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外地人在本地上工伤保险是不需要由个人缴纳的,而是由用人单位缴纳即可。工伤保险待遇类型包括了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一、
外地人如何在本地上工伤保险
外地人在本地上工伤保险是不由个人缴纳的,所以要在本地找一份工作,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类型的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如下:
1.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
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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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在外地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在外地的处理:
1. 未在单位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
2. 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外地人怎么在本地上工伤保险
单位要在网上办理工伤保险的,可登录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官网,申请登记;然后选择工伤保险的缴费届满,输入和完善缴费信息;再核定单位的缴费数额;最后及时按规定缴费。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外地人如何在本地上工伤保险
1. 工地中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购买,工人本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3.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4.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5.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6.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