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的要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12-29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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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的处理是需要更换对方的监护人,如果无法协商是可以由同原告出庭积极应诉。离婚诉讼状应当写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证人姓名等内容。
一、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的要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的处理是先更换对方的监护人。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配偶,因此需要更换监护人。更换之后,才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提交诉讼离婚的材料并同原告一起参与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同原告出庭积极应诉。
找法网提醒您,在提交诉讼离婚材料时,需要提供结婚登记证书、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等。同时,还需要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果已经分居,需要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二、
离婚诉讼状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
离婚诉讼必须到庭审吗
离婚诉讼必须到庭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但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以不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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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一方提岀离婚,怎么办?
1、精神病患者办理离婚手续的,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夫妻一方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递交诉状,并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要办理离婚应当怎么办
配偶一方有精神病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起诉离婚;否则,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再通过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此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