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范围如何界定
更新时间:2024-08-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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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范围的界定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有合同标的灭失,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合同无效等。
一、
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范围如何界定
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范围的界定是合同发生纠纷的情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
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
1.合同标的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况。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另一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合同成立后,由于双方原因的变更,合同基础动摇或丧失,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时,也可以解除合同,减少双方造成的损失。

三、
如何拟定合同履行地
如下拟定合同履行地: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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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地域管辖的确定:
1.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2. 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1.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 当事人明确约定的履行地。
- 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根据争议标的确定:
- 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2.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