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是否必须进行调解
更新时间:2024-07-10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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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不是必须进行调解。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调解要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交警部门会建议调解,但不是必须调解。不能调解的交通事故是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签名的等。
一、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是否必须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不是必须进行调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建议调解,受害者可以不选择调解,所以具体会不会调解要看事故当事人自己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
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调解解决
不能调解的交通事故如下:
1.当事人提供不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三、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调解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
2.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6.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程序;
7.结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8.调解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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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是否必须书面申请
交通事故调解可以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进行交通事故调解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 门诊病历本、医院住院病历;
4. 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5. 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若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若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未参加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情况,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而该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是否必须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调解?
以下程序是交通事故调解需经历的:
1. 当事人达成一致,共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调解申请。
2. 达成调解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
3. 未达成调解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在收到相关文件后的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若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应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除非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否则调解过程应公开进行。
当事人是否必须签署交通事故协议调解?
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时,一般会有以下注意事项:
1. 调解协议书需要保险公司确认,如果需要通过第三者进行直接支付,受害人一方需得到第三者的承认。
2. 在协议书中,应明确标注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后果。
注意事项:
1. 在签订调解协议书前,双方应充分协商,确保对赔偿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等条款达成共识。
2. 协议书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
3. 双方应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必要时可请律师或专业人士协助审查。
4. 如一方未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依据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