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规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步骤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1-1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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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中规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步骤是债权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并申报债权等。属于债权申报的特例类型包括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利息请求权、职工债权等。
一、
民法典中规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步骤是什么
债权申报的程序为债权人应当首先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自己的债权,然后提交债权申报需要的材料,最后等待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的情长顺进行清偿。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二、
哪些情况属于债权申报的特例类型
属于债权申报的特例类型的情况如下:
1.职工债权;
2.利息请求权;
3.待定债权;
4.连带债权;
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债权申报材料如何填写内容
按照《债权申报表》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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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到破产中间的程序是什么
申报破产债权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债权人向法院提交债务人破产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必须是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
* 必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 必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 在收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发出的债权申报通知后,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
当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时,相关通知和公告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 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将裁定书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
* 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相关术语将发生以下变化:
* 债务人称为破产人;
* 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此外,根据法律条文(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于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申报破产债权的程序是什么
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如下:
(1) 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 须为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 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 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 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