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后通过协商和解的方法是:
医患双方自行组织协商,或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并达成协商。且当事人达成协商的,应当以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事项为主要内容,制作协议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纠纷和解后不能反悔。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
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发生医疗纠纷后协商解决要注意的问题为:
1.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2.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3.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4.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5.患方合法主体;
6.医疗机构合法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