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的含义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2-11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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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邻关系的含义是两个及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权利时发生了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在于二者的权利和义务范围方面。
一、
相邻关系的含义有哪些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
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二、
相邻权与相邻关系有什么区别
相邻权与相邻关系在权利和义务范围上有区别。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即相邻关系是相邻权的请求权基础。
找法网提醒您,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定义就可以看出,相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不仅包括权利还包括义务的。

三、
相邻关系的特征是怎么样
1.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邻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之间。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使法人;可以是财产所有人,如集体组织、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如承包经营人、承租人。
2.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和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如噪声影响邻人休息,对于不动产和动产本身的归属并不发生争议。有的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物,例如,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3.相邻关系的发生常与不动产的自然条件有关,即两个以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财产应当是相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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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相邻关系有哪些
民法典的相邻关系原则是:兼顾利益、提供利益。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的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1.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相邻关系包括什么内容
相邻关系的内容有:用水、排水相邻关系;通行相邻关系;土地相邻关系;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有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