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房屋强拆时可以提出怎样的法律申诉
更新时间:2023-11-1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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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遭遇房屋强拆时可以提出的法律申诉是,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可以向相关的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可以强制拆除的情形是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等。
一、
遭遇房屋强拆时可以提出怎样的法律申诉
房屋遭受到非法强拆时,公民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如果不涉及到犯罪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房子被强拆是可以向当地的房管部门来进行投诉举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遭受到非法暴力强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
什么情形可以强制拆除
以下情形可以强制拆除:
1.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
2.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或周转房的;
3.被征收人未按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
对强拆不服的复议期限
找法网提醒,强拆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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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遭遇强拆了找什么部门投诉
房屋被强拆的处理步骤如下:
1、受害人应递交申请书,提出赔偿请求,申请书应包含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将采取合议的方式审理案件,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
3、在行政诉讼中,赔偿判决将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且当事人有权上诉。对于采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处分或治安管理处罚等。
房屋遭遇强拆的立案期限
房子被强拆起诉需要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即从房屋所有权人提起诉讼开始,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的六个月内必须要作出裁定或者判决,但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或者适应简易程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