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不可以,这是违法的,所以这种约定是无效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以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赔偿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损失;
3.被行政机关处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表(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