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如下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若是有一方隐瞒财产的,离婚时,应当少分或者是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分配财产的详细情况;
3.财产分配方式;
4.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协议生效期限;
6.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认定离婚时的夫妻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双方对前述财产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