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合同是否具备撤销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4-08-06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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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权处分合同是不具备撤销的条件。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行为人订立合同之际没有处分权、订立的合同的内容为转让权利等。
一、
无权处分合同是否具备撤销的条件
无权处分合同是不具备撤销的条件。因为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但是并不属于可撤销合同因此是不可以被撤销的。对于无权处分合同,如果经过了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人事后取得了处分权的合同则有效;反之合同则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二、
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
1.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
2.行为人订立合同之际没有处分权。
3.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为转让或变更财产权利。
找法网提醒您,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三、
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
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是:
1.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财产;
2.受让人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并以实际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3.所有权人对无权处分进行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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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的合同是不是能撤销
无权处分合同不可以撤销。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可撤销的合同类型包括: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 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 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包括:
1.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将消灭。
无权处分的合同可撤销吗
1、无权处分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不可撤销。
2、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权利人知情后拒绝进行追认的,合同无效。
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方式作出。若行为人的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其受到的损害,但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和行为人需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无权处分合同为哪些不能撤销
无权处分合同并不属于可以撤销的情形。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的主要有: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的合同等。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