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一方。只有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一方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任何第三人均不享有这种请求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则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获得离婚赔偿需满足的条件:
1.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重婚;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找法网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婚赔偿的流程如下:
1.如果办理了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后的法定期间内,当事人要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之诉;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诉讼过程中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3.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收集对方有重大过错的行为且导致离婚的证据;
4.法院审查相关证据材料;
5.法院作出相应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