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的罪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成立
更新时间:2024-06-13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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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猥亵儿童罪的罪名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该行为导致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受到侵害等。需要注意的是,猥亵儿童罪的缓刑条件是行为人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风险等。
一、
猥亵儿童罪的罪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成立
猥亵儿童罪的罪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成立:
1.猥亵儿童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但不包括单位;
2.主观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
猥亵儿童罪的缓刑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犯猥亵儿童罪的犯罪分子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其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就能被判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
猥亵儿童罪的自首条件
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犯罪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的;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应当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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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1.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 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4. 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猥亵儿童罪的刑罚:
1.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呢
猥亵儿童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猥亵儿童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猥亵儿童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不包括单位;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猥亵儿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