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立案。一般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找法网提醒您,侵占罪可以调解。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一般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的财物;
2.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
3.侵占的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