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规定公司组织和活动基本规则的必要书面文件。公司章程具有法律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修改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公司章程修改章程程序如下:
1.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草案。
2.股东会进行表决。
3.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4.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
5.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须依法定或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章程具有以下效力:
1.对公司的效力,公司自身的行为要受公司章程的约束;
2.对股东的效力,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
3.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