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财产协议的撰写至少要包括如下内容:
1.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住址等一些基本信息。
2.列明双方的财产归属,如位于某处、占地面积为多少的不动产房屋归男方或者女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当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发生争议时,该财产不能进行分割,其为男方或者女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
3.当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措施,最后就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该协议生效。找法网提醒,婚前财产协议经过公证处公证的话,其效力更高。
财产分割协议在如下情况下失效:
1.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订立协议的,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