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信托与家族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2-15 00: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遗嘱信托与家族信托的区别是财产处置方式不同和性质不同。执行遗嘱信托的程序有遗嘱的鉴定、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和暂管遗产、代结清税款和债务、交付遗赠、分割遗产。
一、
遗嘱信托与家族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家族信托与遗嘱的区别是财产处置方式,两者的性质也不同。找法网提醒您,相对于传统的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家族信托的优势是比较明显的,能够实现破产风险隔离机制等合理规避风险功能。在制定和变更受益人(遗嘱继承人)方面,家族信托的安排也更加灵活。
二、
执行遗嘱信托的程序有哪些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
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债权情况。
3.编制遗产清册和暂管遗产。信托机构为委托人收毕遗产后,应随即详列财产细目并按市场价格估计其数值,编制出遗产清册,交付受益人(包括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及有关公正的第三者。
4.代结清税款和债务。执行遗嘱信托业务,信托公司的第四职责也是业务处理的第四步,是代收益人交付应负担的捐税和交付应清理的遗嘱人生前所发生的各种债务。其顺序当然是先交国家的赋税,然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5.交付遗赠。
6.分割遗产。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必须在完成上述各种手续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

三、
执行遗嘱信托的有关原则是什么
1.要严格区分执行遗嘱信托与管理遗产信托两种业务的界限。
2.遵守遗嘱的意志,执行遗嘱信托契约的规定。
3.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不得受让与遗嘱执行任务有关的遗产。
4.信托机构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时不能借故推托。
5.信托机构执行遗嘱时以遗嘱中指定的任务量为依据。
6.遗嘱执行过程中继承人不能处分与遗嘱有关的遗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家族信托理财律师如何收费
**问题分析**
对于官司律师费提成的问题,律师在办理部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根据《律师服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应委托人的要求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需注意,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比例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法律禁止的情况**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情形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1. 婚姻、继承案件;
2.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此外,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也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合同要求**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时,律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明确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及收费数额或比例。其中,最高收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执行标准**
律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什么是遗嘱信托,以及怎么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分析:
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约定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设立遗嘱信托的方式包括:确认遗嘱范围内的财产是否为合法所有;确立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通知有关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发出正式通知。
设立遗嘱信托时,需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若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无法担任受托人,则由受益人另行选任;若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