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以下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抚养协议要写明下列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
2.写明变更抚养权的原因;
3.写明变更后抚养权归谁,探视的规定;
4.不直接抚养一方所需支付的抚养费具体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
5.其他有关抚养过程中的协议。
找法网提醒您,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