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家暴告诫书的可以离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或者直接向法院请求实施离婚。家暴告诫书的存在能够证明夫妻双方之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家庭暴力,依法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家暴起诉离婚证据该如下提交:
1.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小区的保安,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所作出的证人证言。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警方会有出警记录。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家庭暴力告诫书不能撤销。家暴者应当严格执行告诫书上的内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