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是否需办理租赁证书
更新时间:2024-01-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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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购房合同不能办理租赁证书,租赁证书在办理租赁事项时才要办理。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当事人要注意的事项是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的面积确认等。
一、
购房合同是否需办理租赁证书
购房合同是不能办理租赁证书的。
租赁证的全称叫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在办理时需要租赁合同等材料,购房合同不可以办理租赁证,办理租赁证需要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二、
签署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找法网提醒您,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3.买房签合同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以及交房日期的确认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三、
购房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购房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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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转让吗?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
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的程序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变更事项;
2、按照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转让,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
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的程序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变更事项;
2、按照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未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如何办理租赁合同?
处理未签合同发生租赁纠纷的办法是: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仍然无法解决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