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是永久。当被继承人死亡时,自书遗嘱便产生效力,不存在期限的问题。但是如果遗嘱人实施了和自书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行为时,视为对自书遗嘱内容的撤回。如果存在多分遗嘱的,并且各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找法网提醒您,自书遗嘱执行人一般是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遗嘱执行人已经选定了的情形,在遗嘱订立者死亡后,需要通知遗嘱执行人。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区别如下:
1.遗嘱的订立程序不同,自书遗嘱一般有被继承人亲自订立;公证遗嘱需要被继承人到公证处,在相关工作人员配合下完成。相对而言,公证遗嘱程序要复杂一些。
2.遗嘱的效力不同,自书、代书、口头和录音遗嘱,不得更改和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目前公证遗嘱效力最强。
应当注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