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如何界定
更新时间:2023-11-02 18: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界定方式是两者的产生基础、归责原则等方面不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是严格责任,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过错责任原则。
一、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如何界定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如下界定:
1.产生基础。
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注意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又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而且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
2.归责原则。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而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3.举证责任。
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否则,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但在特殊侵权中,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4.其它。
二、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找法网提醒您,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杭力、合理损耗、债权人的过错。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承运人能证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货物本身的白然性质或合理损耗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

三、
违约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
主张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如何处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争?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一定条件下是竞合的。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判断选择行使请求权,既可以基于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也可以基于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责任之诉。
怎么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1、违约责任,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如何区分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br/>
1、归责原则不同。违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对某些特殊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br/>
2、举证责任不同。<br/>
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br/>
4、责任承担方式不同。<br/>
5、责任范围不同等。
<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br/>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r/>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r/>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br/>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br/>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br/>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