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损坏百姓房屋后进行赔偿的标准应当为其所造成实际财产损害的标准。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提高管理、施工人员自身素质。
2.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
3.提高施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4.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确保施工工序的质量。
找法网提醒您,建筑工程施工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和解。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和解解决。
2.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纠纷的,可以请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如果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4.诉讼。如果上述三种方式无法解决纠纷,或者不想采取上述方式解决纠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