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婚姻是否能撤销的案件

更新时间:2023-12-20 16: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欺诈婚姻是不可以撤销的,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情形为因胁迫而结婚,此种情况下,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撤销婚姻,恢复人身自由;而欺诈婚姻的形成事由为欺诈,法律上没有做相关规定,因而无法依法撤销。
一、

欺诈婚姻是否能撤销的案件

  欺诈婚姻是不可以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就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找法网提醒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

欺诈婚姻如何处理

  欺诈婚姻的处理是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同时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

  婚姻诈骗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严重者可能涉及诈骗罪。另外,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离婚的,可以在签好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欺诈婚姻

三、

可撤销婚姻证据怎么收集

  可撤销婚姻应当注意收集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比如被威胁、胁迫的记录、证人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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