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有精神疾病是否可以进行离婚
更新时间:2023-12-2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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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妻子患有精神疾病是可以进行离婚的,但一般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病人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是双方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一、
妻子患有精神疾病是否可以进行离婚
妻子患有精神疾病是可以进行离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精神病人只能通过起诉离婚。因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签订离婚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
精神病人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精神病离婚财产的分割:
1.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得分割;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精神病人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三、
精神病人离婚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精神病患者明显不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孩子由精神病人一方抚养,明显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精神病人不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但是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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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是否可以离婚?
1. 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但是如果患者一直都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就只能起诉离婚。并且起诉离婚之前需要先变更患者的监护人,变更成功之后才可以起诉离婚。
2.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
即使夫或妻一方有精神病,也是可以离婚的。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起诉离婚;否则,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再通过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追认。但是,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婚姻登记机关在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会进行登记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