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仲裁期限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4-02-0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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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仲裁的仲裁期限是一年,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受损害之时起计算,若有中断的情况,则自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劳动仲裁的流程是,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作出受理决定等。
一、

劳动仲裁的仲裁期限是什么意思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

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流程是怎样的过程

  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申请劳动仲裁;

  2.仲裁委员会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3.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4.开庭仲裁,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期限

三、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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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是什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程序。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劳动仲裁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
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情况下为四十五日,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六十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从受理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期限,我想劳动仲裁,有申述期限吗
如果拖欠工资或者不支付工伤待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