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追诉期为五年;造成严重后果的,追诉期为十年。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找法网提醒您,诬告陷害罪是公诉,不是自诉。诬告陷害罪不属于自诉案件,而是刑事公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据充足,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就要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经由人民法院的判决后,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国家机关告发的,或者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虽不是直接向国家机关告发,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应当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