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是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3-11-20 09: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等。债务免责承担的要件是存在有效的债务、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当事人签订协议等。
一、
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是哪些内容
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有,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以及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担责,但是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
债务免责承担的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债务免责承担的要件如下:
1.必须要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2.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
4.债务承担协议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债务承担协议发生效力的最主要条件。

三、
债务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欠款在债权到期之日就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针对免责债务需承担哪些义务
免责债务承担者需承担相应义务。若债务转移,新债务人承担主从债务,可主张原债务人抗辩;若第三人债务加入,则与原债务人在其愿意承担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具体操作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
免责的债务承担能追偿吗
免责的债务承担后,常见的处理方式是追偿。保证人可选择与债务人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追偿,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成本效益来选择最合适的追偿方式。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一般是什么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有效的。其指的是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位置而向债权人承担全部的债务,使得债务人脱离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发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是:
1. 债务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2.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移转给第三人;
3. 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也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但是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