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结婚需要的手续有:
1.要求结婚的双方当事人一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准许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离婚证再婚不需要被收回。根据相关规定,办复婚手续和初次结婚登记相似,需要到民政局领取新的结婚证。复婚时候,双方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申请办理结婚证民政局会在双方离婚证上盖个戳记,把离婚证发回双方当事人,不会收走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再婚后遗产的分配可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配偶是指现任合法配偶,前妻或者前夫没有继承权。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