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偿还不清的,剩余债务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后面的偿还比例。如果能协商一致的,那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直接约定偿还比例。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如下写才是夫妻债务:在字据上写明夫妻的基本信息(姓名、地址、性别、联系方式),借款事实(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相关内容,由夫妻双方签字。
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挨肩夫妻双方共同所欠的债务,双方离婚后,在欠债协议规定的期限或者格外约定的期限之内,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这笔欠款,双方不可互相推卸责任。
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协议有效。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债务承担的,是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