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应按以下方法处理:
1.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法律也考虑到这种情况,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
4.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交由法院审查债务人的经济情况,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监督情况,或拍卖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无力偿还法院执行的方法:
1.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
2.债务人的亲属没有义务为还钱。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仍不能完全清偿。法院执行部门将依法调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包括其个人名下的合法财产数量、是否存在转让财产等;
3.如果确定债务人或义务人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可以确定债务人没有财产可执行,进而确定债务人无法执行偿还义务;
4.当然,即使法院确定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仍可以向法院申请继续执行。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5.通过互联网和法院公告披露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不良信息;
6.通知金融新闻媒体、机构、工商、住房管理、税务、土地等部门;通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限制债务人出境;
7.视情限制债务人实施高消费。
找法网提醒您,欠钱不还起诉的举证内容如下: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3.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