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不论多长时间,只要感情没有破裂,法院就不可判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达到一定时间,法院就会判决离婚。除非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调解无效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如果是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分居离婚需要的条件:
1.夫妻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不是因为工作等原因不在一起生活。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