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登记流程是:
1.当事人或其厉害关系人依法递交婚姻无效申请书;
2.确定婚姻无效管辖的法院;
3.接受法院的审理;
4.法院作出判决。且做出判决的,需将判决书送达婚姻登记机关一份。
证明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需要出具以下证据:
1.证明一方有重婚的证据;
2.证据夫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证据;
3.证明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或者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找法网提醒您,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明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