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满两年不会自动离婚,双方必须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找法网提醒您,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据:
1.一方在外面租房的租赁合同;
2.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3.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
4.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电子数据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分居期间仍然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对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