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与质押在担保方式中有何不同
更新时间:2024-07-3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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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抵押与质押在担保方式中的不同之处有标的物不同、方式不同、担保范围不同。担保的法律责任有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偿还的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等。
一、
抵押与质押在担保方式中有何不同
抵押与质押在担保方式中的不同之处:
1.标的物不同。
2.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3.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
二、
担保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担保的法律责任根据担保的方式有所不同:
1.保证人的责任。
在一般保证的借款合同纠纷中,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代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
2.抵押人的责任。
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出质人的责任。
在质押担保中,债务人不按时履行清偿的,质押权人有权将质押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或者将质押权利兑现、转让,所得价款先受偿。

三、
担保财产的范围
担保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权利和非特定财产。动产担保物权,指以动产为标的物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如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如权利质权和权利抵押权;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指以内容经常变动的财产为标的物而设立担保物权,如企业担保(浮动担保)等。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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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车和抵押车的区别
简述质押车和抵押车的差异:
质押和抵押的核心区别在于车辆占有的转移与否以及担保范围的差异。在抵押过程中,车辆无需转移占有权;而质押则需要转移车辆的占有并涉及保管费用等额外支出。具体操作时,抵押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担保范围,而质押除了签订合同还需要实际转移车辆的占有权。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决策。
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质押和抵押的核心区别在于实现方式。质押通过将质物移交给债权人来实现担保,适用于动产质押;而抵押则是通过登记设立抵押权来实现担保,适用于不动产。在债务履行方面,质押具有质物交付的优势,债权人在债务不履行时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抵押则通过登记确保权益的可实现性。
抵押,质押什么区别?
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占有以及生效条件的不同。抵押过程中,抵押物不需要转移占有,只需进行登记即可;而质押则需要将质押物实际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具体操作时,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质押则需要完成质物的交付。在债务不履行时,无论是抵押还是质押,债权人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