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窝藏包庇犯罪中如何确定管辖权归属
更新时间:2024-01-21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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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窝藏包庇犯罪中确定管辖权归属的方式是由犯罪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或被告常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窝藏包庇罪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一、
在窝藏包庇犯罪中如何确定管辖权归属
窝藏包庇犯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二、
窝藏包庇罪取保候审可以吗
找法网提醒,窝藏包庇罪取保候审可以,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
窝藏包庇罪判多少年
犯窝藏、包庇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多次窝藏、包庇的人数较多,时间较长,那行为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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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包庇罪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窝藏包庇罪管辖法院由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确定。犯罪地法院便于收集证据,查清事实;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则便于传唤被告人,执行判决。具体由哪个法院管辖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如何构成窝藏、包庇犯罪,如何在法律上规定
有以下要件构成窝藏、包庇罪:
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窝藏包庇犯罪的管辖权如何认定
窝藏、包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者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