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年限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找法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