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谁有权决定孩子的生活费问题
更新时间:2023-11-24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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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父母双方有权决定孩子的生活费问题,双方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主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一、
离婚后谁有权决定孩子的生活费问题
离婚后父母双方有权决定孩子的生活费问题。首先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标准:
1.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
二、
抚养费支付纠纷法院多久立案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
抚养费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对方可以追偿抚养费,包括起诉的手段,民事纠纷不适于民诉法的诉讼时效,子女可以索要,可以更好的保障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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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及生活费?
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决如下:
1.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跟母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孩子跟父方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可允许。
2.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父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法院会按照具体情况考虑。
3.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如果随父或随母生活产生争执,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
1.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孩子生活费的问题?
法律分析:生活费的多少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