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人与共有人有的不同如下:
1.概念不同:房屋产权人是指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产权共有人是指多人对某一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
2.权益不同:产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承担义务不同:房屋共有人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房屋产权人拥有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办理产权证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产权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房屋产权人可以是多个人,产权证上加名字是没有限制的。
加名字后就属于共有了,主要分清是以什么形式的共有。
有两种共有形式:
1.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加完名字后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每人一份共同共有此房子。
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加完名字后,产权证上的所有人站此房产的份额具体是多少。也就是说其它产权人占此房子的百分比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