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方和借款方有何不同之处
更新时间:2023-11-03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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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贷款方和借款方有的不同之处包括所指的对象不同;所产生的义务不同等。银行贷款担保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约定的确定,双方没有约定的,担保的期限一般是是六个月。
一、
贷款方和借款方有何不同之处
贷款方和借款方的区别是:所指对象不同、以及所产生的义务不同。
1.所指对象不同:借款人是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而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
2.义务不同: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而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有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
二、
银行贷款担保责任时效多久有效
民法典规定,银行贷款担保什么时候失效,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保证担保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有效,担保物权就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
银行贷款审批一般需要多久
找法网提醒,银行审批根据贷款的类型不同,审批的时间也会不同。以下是常见五种银行贷款审批时间:
1.房屋抵押贷款:审批时间为15个工作日至1个月。
2.汽车贷款:审批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3.个人消费贷款:线上审批时间为1-3个工作日,线下审批时间为1-2周。
4.信用贷款:审批时间7-10个工作日。
5.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7个工作人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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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有什么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区别: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是借款方,也就是债务人,而贷款人是出借款项的一方,即债权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在到期时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的内容通常涵盖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一般来说,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有特别约定。
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有哪些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区别: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是借款方,也就是债务人,而贷款人是出借款项的一方,即债权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在到期时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的内容通常涵盖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一般来说,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有特别约定。
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
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区别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借款人是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
(2)义务不同。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而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违约责任分别有哪些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