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范围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死亡后果,还应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起诉的程序为:
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等候判决。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
1.有关损害发生的证据材料;
2.受害人受损害程度的证据材料;
3.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要提供医院病历、医院收费凭证;
4.要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
5.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法医学鉴定证明,并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受害人每月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6.要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交通费凭证;
7.要求给付营养费的,应提供医院证明;
8.受害人死亡,其亲属要求赔偿因死亡所支付的丧葬费各类经济损失费或因受害人死亡而生前受抚养的人要求给付必要生活费的,应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丧葬费凭证及清单,受害人生前抚养情况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