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久不是法律规定的离婚时限。只要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就可以离婚。且前述的感情破裂情形不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还包括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找法网提醒您,单方面想离婚的,提起诉讼离婚,需要以下材料: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以及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如下:
1.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的。
3.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