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拆除的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其不合乎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找法网提醒您,违章建筑拆除需要的时间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申请了合法的程序强拆的话较快也要十五天才能拆除。从具体的操作看应视违章建筑的结构,面积,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
申请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如下:
1.立案。执法部门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2.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的是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且调查人员在执法时需要主动出示证件;
3.决定程序。告知事实理由,并听取陈述、申辩。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其次是听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
4.送达程序。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