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时医药费由谁来负担
更新时间:2024-01-07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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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工伤时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或职工先垫付,若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机构保险;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的查询方式是,持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查询。
一、
发生工伤时医药费由谁来负担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二、
怎么查有没有工伤保险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查询方法: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工作大厅直接查询;登录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查询本人参保信息;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三、
工伤认定时效过了怎么办手续
工伤认定时效过了办手续的方式是可以通过起诉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劳动者受到工伤,但没有做工伤认定,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的,则不能在申报工伤,也不能获得工伤赔偿,但可以通过协商、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去依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受了工伤的劳动者需要积极治疗自身的实际伤害。治疗完毕后,劳动者要到劳动部门指定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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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受伤,医药费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被别人打伤,应当赔偿医药费,如果情况严重,还需赔偿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如果对方拒绝赔偿,可以向派出所报案。如果构成轻伤,还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刑。派出所会负责调解医药费问题。如果对方仍然拒绝支付,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发生殴打他人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将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将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1.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将依照规定执行。
请问职工工伤住院的自费药费,谁负责承担?
1. 工伤自费药费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