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解押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以复印件;
2.房屋他项权证;
3.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4.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1.抵押人应及时处理抵押贷款,确保还清抵押贷款,有效地完成抵押贷款的还款;
2.在办理解抵押手续时,抵押人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完成身份认证;
3.抵押贷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函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不可抄影;
4.有效期不超过两个月的材料,应及时更换;
5.抵押贷款合同应由抵押人签名,抵押担保函应由抵押人和担保人签名;
6.确定抵押担保人,抵押担保人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解押要一个周左右,办理相关手续,得到审批,才能进行解押。付清抵押贷款,银行在1-3个工作日内出示结清手续,凭结清手续,前往房地产局,当下就能完成房产解押,正常的房产证解押须办理有关手续才行。应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银行卡、贷款合同等,到房地产交易大厅去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