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此外,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1.写明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2.写明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
3.写明申请事由。
4.写明事实和理由。
5.写明申请时间。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决定机关不能同时要求其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不能搞双重保证,在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这两种保证方式中,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一种,不能同时并用。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案件主要适用于犯罪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案件,采用保证人担保或者保证金担保的单一保证形式基本上已可起到保证作用。对于采用取保候审不能防止社会危险发生的,依法通过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即逮捕措施未解决,而不能用加大保证力度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