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祖产房子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同意设立的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如下:
1.居住权人的权利: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2.居住权人的义务: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找法网提示您,房屋居住权到期了的办法是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居住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居住权和住宅建设使用权不一样。后者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因此,居住权到期后,居住权就会消灭,当事人一方应当尽快搬离所居住的房屋,另一方应当及时的办理注销登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