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3-11-0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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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是指行政机关对相关违法行为的人采取暂时性的限制行为。常见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
一、
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是什么意思
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二、
哪些是常见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三、
哪些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机关的相关规定如下: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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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行政强制执行可由人民法院裁决并执行,也可由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机关执行。具体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情形包括: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未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且未履行义务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的情形。
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情况,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可采取以下措施:
1. 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账户内划拨应归还的罚款或应给付的款额;
2. 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3. 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4. 向监察机关或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需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含义是什么?
我国《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强制执行行政措施的意义是什么?
法律分析: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一方,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行政强制执行分为间接执行与直接执行。采取不同的执行方式以达到强制履行义务的目的。
另外,根据使用场合和所追求目标的不同,并考虑到与行政强制的形式相对应,可以将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执行性强制措施、即时性强制措施以及一般性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